企業法人或股東有什么要求?
發布時間:2019-04-12 瀏覽次數:4631
一、公司法人、股東、董事、監事、經理履歷中不能出現以下情況:
1、無民事行為通能力或限制民事行為能力;
2、因犯有貪污、賄賂、侵占財產、挪用財產罪或破壞社會經濟秩序罪,被判處刑罰,執行期滿末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剝奪政治權利,執行期滿末逾五年;
3、刑滿釋放、假釋或緩刑考驗期滿和解除勞教人員,自刑滿釋放、考驗期滿或解除勞教之日起末滿三年的;
4、擔任因經營不善破產清算的公司、企業的董事長或者廠長、經理,并對該公司、企業的破產負有個人責任的,自該公司、企業破產清算完結之日起末逾三年;
5、擔任因違法被吊銷營業執照的公司、企業的法定代表人,并負有個人責任的,自該公司、企業被吊銷營業執照之日起末逾三年;
6、個人所負數額較大的債務到期末清償;
7、國家機關公務員。
8、國家法律、法規、規章、黨紀規定的其他不能擔任企業法定代表人、董事、監事、經理的。
二、股東辦理營業執照需提供的材料
1、股東為企業的,出具加蓋本企業公章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復印件;股東為事業單位的,出具加蓋本單位公章的《事業單位法人證書》復印件,股東為社會團體的,出具加蓋本單位公章的《社會團體法人登記證書》復印件,股東為自然人的,出具該自然人的身份證復印件,股東為工會法人的,應提交區、縣以上工會同意投資的批準文件。
2、一個自然人只能投資設立一個一人有限公司,該一人有限公司不能投資設立一個新的一人有限公司。
3、黨政機關、司法行政部門以及黨政機關主辦的社會團體不得投資舉辦企業。
4、會計師事務所、審計事務所、資產評估機構、律師事務所不得作為投資主體向其它行業投資設立企業。
5、基金會不得投資舉辦企業。
6、外商投資企業成為公司股東應當經南寧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審查取得投資資格證明。
7、有限責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可對公司制企業、集體所有制(股份合作)企業、聯營企業投資。有限責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可以設立分公司,分公司不得對外投資。
8、個人獨資企業、合伙企業可以作為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并可以設立分支機構,但不得投資設立非公司企業法人,分支機構不得對外投資。
9、非公司企業法人可以投資設立有限責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外商投資企業、非公司企業法人,也可以設立營業單位。其中,集體所有制(股份合作)的法人分支機構的經濟性質核定為“集體所有制(股份合作)——全資設立 ”,并不得再投資設立非公司企業法人。
10、工會經區、縣以上工會批準后可以投資設立公司或非公司企業法人,不得設立非法人企業。
11、居委會、村委會可以投資設立公司或非公司企業法人,不得設立非法人企業。
12、共青團、婦聯、僑聯、工商聯可以投資設立公司或非公司企業法人,不得設立非法人企業。
13、法律、法規禁止從事營利性活動的人,不得成為公司股東、合伙企業合伙人和個人獨資企業投資人或其他市場主體的投資人。